一、甲有A、B二地。民國89間,甲出賣A地予乙並為交付,但由於地政機關之過失,誤將B地移轉登記為乙所有,而A地則仍登記在甲名下。上開情事於
民國101始經發覺。請問:甲、乙間之法律關係為何?(易)
二、A經營早餐店,某日需於約定時間送貨至客戶處,但因工作繁忙無法分身,適逢其友B來訪,B乃自告奮勇駕駛A商店之貨車替A送貨,B送貨完畢回A商店途中繞道至B小孩就讀之小學接小孩放學,不料離開學校時,因未注意發生車禍,撞傷路人C。試問:(難)
(一)C可否向A請求損害賠償?
(二)由於B經濟情況不佳,C一直未向B請求賠償。假設C於車禍1年後始知B係為A送貨之事實,而於車禍2年後才向A請求損害賠償時,A可否拒絕?
三、A所有x地為水利局(B)徵收,徵收手續已畢,A已收取補償金,惟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。A死亡後,其子C不知該筆土地已被徵收之事實,並將該筆土地登記為己有,其後並以該筆土地為其債權人D設定抵押權,試問:D是否取得抵押權?(中)
四、遺囑之撤回與一般意思表示撤回有何不同?(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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