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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:公務員法
一、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的正確性,並請先回答正確或不正確:
(一)懲戒處分種類包括免職、記大過、記過及申誡,其中政務官僅適用免職及申誡。
(二)公務人員於考績年度內累積達二大過時,應先行停職,其年終考績應列丁等免職。
(三)A 君大學畢業,參加委任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,擔任薦任第六職等科員職務 3 年期間考績皆甲等,機關首長認其表現優異,得拔擢其升任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專員職務。
(四)機關公開徵才,首長發現應徵者有三親等之姻親,得依法定程序報備迴避後,由職務代理人代理該人事任用案之決定。
(五)公務人員考績法未規定免職處分之行使期間,是以,服務機關得對公務人員 10年前的違法失職行為加以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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