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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取締汽車排放廢氣,查獲某甲駕駛其車輛所排放之廢氣,超過法定標準,遂開出違規舉發通知書將甲舉發。通知書上載明應罰金額新台幣1,500元、繳納期限及繳納方法,但特別附加註明:「本通知書非行政處分,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不得聲明不服。」試從觀念通知與行政處分之區別,說明上開通知書之性質。又如該市政府為舉辦國際花卉博覽會,乃公告該市區某路段於博覽會期間,不得停放任何車輛,違者將加強取締。試問:此一公告之法律性質為何?若有主張此一公告損害其個人權益者,有無法律救濟途徑?

. 請就司法院大法官之相關解釋,說明我國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發展[]

 

. 【三重市民甲,至樹林監理所委託代檢車輛之乙汽修配廠驗車。試問:[]

(一)如甲之車輛被判定不及格,甲能否據以提起訴願?理由為何?

(二)如甲得據以提起訴願,則其訴願管轄機關為何?

(三)如甲之訴願被駁回,甲擬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,則被告機關為?

(四)如甲據以提起行政訴訟題,則以何種訴訟為適當?

(五)如甲驗車合格,須繳納規費新台幣450元,甲支付新台幣1000元,以驗車廠誤為500元,而僅找50元,甲不服時,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?】

 

. 罰鍰處分作成並送達被處罰人後,被處罰人死亡,試問:執行機關可否繼續執行?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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